韓松:保護宗教遺產首先是把握宗教主體性
發布者: 來源:南海佛教網
我國的宗教文化遺產歷史悠久、數量眾多、分布廣泛,在整個文化遺產中占有重要地位。保護和利用宗教文化遺產,《中國宗教》雜志社社長韓松認為有幾個方面要引起特別重視。
第一,要把握宗教主體性,充分認識到宗教界在宗教文化遺產創造、使用和保護中的歷史地位和作用,對這類遺產的利用和開發,要切實尊重和保障宗教界的合理愿望和合法權益。
第二,加強調研與合作,對宗教文化遺產分布情況進行初步調查,適當梳理,為今后縱深研究奠定良好基礎和確立基本框架。要聯合宗教工作部門、宗教界和宗教學者,發揮各自優勢,合力開展研究。
第三,既重視豐富的佛、道教文化遺產,也要特別關注伊斯蘭教、天主教、基督教、民間信仰、原始崇拜等其他宗教文化遺產。不以時間長短論取舍,而是以是否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、體現宗教文化的多樣性和中華民族的創造力為判斷標準。
第四,既關注宗教物質文化遺產,也要特別關注以前長期忽視的宗教非物質文化遺產。應轉變過去“申遺”中對宗教非物質文化遺產割裂、淡化甚至漠視的態度。
第五,建立宗教文化遺產綜合數據庫,既有文字,也有圖片、音頻和視頻資料,充分運用現代技術手段加以保護和利用。
第六,個案研究選取的案例要體現多樣性、宗教性,有代表性和典型性,有標準的體例和可操作的層級。
第七,重視宗教在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中的獨特作用,實現經濟發展與文化傳承良性互動,互利共贏。呼吁國家設立專項的宗教文化遺產保護資金,由宗教工作部門主導使用,推動全社會以科學正確的態度對待宗教文化遺產,保護和傳承中華優秀文化。